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六章 扶持措施第五十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