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依法应当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外的其他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组织经营或者依法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依法采取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经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