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国家鼓励、支持国境卫生检疫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和信息化成果的应用,提高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技术和信息化水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