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章 慈善财产第五十八条有效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