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章 慈善财产第五十三条有效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