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有效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由有关机关依法查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一百一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