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十三条有效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优化协同高效精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由国务院任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