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