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应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