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有效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