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生物领域重大事项和活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生物安全审查,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