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章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第十六条有效国家建立生物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统一的国家生物安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应当将生物安全数据、资料等信息汇交国家生物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