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公布第六十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发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前款规定的人员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辞职或者被罢免的,由主席团发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4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