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