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七条有效经主席团决定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交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以适当形式向代表反馈,并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机构可以建议提案人进行修改、完善,或者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4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