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可以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工作。其人选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专业需要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提请预备会议通过。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