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和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对古建筑、纪念建筑物等建筑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的装饰装修不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