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