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将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中国以及外国专利。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研发专利技术,合作单位或者合作人有权共同申请专利,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发明创造,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项目承担单位。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