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专利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建立专利预警机制,监测和通报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国内外专利发展趋势、竞争态势等状况,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化解专利风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