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制定扶持政策,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