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四十九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