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因应对暴雨、洪水灾害等造成的城市内涝和其他极端天气采取的避险人员转移,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