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第三条有效老年教育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放共享、按需施教、普惠多样的原则,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积极老龄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