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完善城市功能,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