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