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条例。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