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陈醋保护条例/第三章 创新与发展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喀左陈醋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喀左陈醋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品牌创建、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加大对喀左陈醋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扩大喀左陈醋品牌影响力。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