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将其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