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8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26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