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县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