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第四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