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乡村振兴示范带治理应当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务公开制度,鼓励通过举办村民会议、走访座谈、播放视频等多种形式,实现乡村公共事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村民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村规民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鼓励将村庄规划、风貌提升、村庄保洁、村风民俗、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控以及奖惩机制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抵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和赌博行为,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