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应当根据体育项目选材标准选拔体育后备人才;可以在机构所在设区的市、自治州范围内选拔体育后备人才。

鼓励中小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推荐具有较高体育运动能力潜质的青少年、儿童。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