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有关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