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第六章 支撑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行水平。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集油、气、氢、电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