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集油、气、氢、电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