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实施省际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建立省际区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制度,推动省际区域间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