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卫河流域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加强排涝管网、泵站等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城市防洪减灾体系,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御和应对能力。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