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六章 水文化传承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卫河流域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卫河流域文化、旅游、体育、生态、水景观等资源,培育卫河流域文化标志性的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