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卫河流域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中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景观绿化、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