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销与使用第十八条有效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调动农业机械进行救灾、抢险,并给予农业机械所有者适当经济补偿。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