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古梨树保护管理补偿机制,对古梨树修剪、刮皮、施肥、浇水、喷药等日常管护以及抢救、复壮等活动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县人民政府起草、报市人民政府通过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