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农高区应当强化种子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不同层次和规模的种子企业协调发展,重点培育具有人才、技术、资本优势的领军企业,扶持具有资源、品种、模式优势的特色企业,形成种业产业集聚地。

支持发展种子交易市场,建立种子可追溯交易系统,打造黄淮平原种业基地。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