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