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9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