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第十五条已废止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一)有相应的采矿、地质技术人员;(二)有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