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第四十三条有效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书面征求机场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