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机场安全、运营和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机场的运营,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维护机场的正常秩序,采取措施保障旅客、货主、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