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机场的运营,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维护机场的正常秩序,采取措施保障旅客、货主、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