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两湖流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相关人民政府的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卫生、国土资源、林业、工商、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两湖流域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贵阳市、安顺市应当分别明确一个管理部门为两湖管理机构。两湖管理机构在两湖最高蓄水位沿地表外延一千米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具体实施两湖水资源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