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乡、村寨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需要强制拆除的,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